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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百千万·曝光台】乱贴广告、乱扔垃圾,这些不文明行为被处罚!
开栏语
为深入实施“百千万工程”,助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,切实提高居民群众思想觉悟、道德水准、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,即日起,西区街道将对辖区内发现的不文明违法行为进行通报,引导广大群众提升文明素质、遵守文明礼仪、养成文明习惯,共同维护西区良好城市形象。
典型案例1
违法行为:2024年4月8日,黄某擅自在西区街道安合路敬业街某公共照明设施上张贴小广告。
违法依据:《城市照明管理规定》第二十八条第(三)项。
处罚依据:《城市照明管理规定》第三十二条。
处理结果:执法人员运用简易程序向黄某开具《当场处罚决定书》,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处罚款200元。
典型案例2
违法行为:2024年4月9日,李某在西区街道滨河南路乱扔垃圾。
违法依据:《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第三十条第二项。
处罚依据:《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。
处理结果:执法人员运用简易程序向李某开具《当场处罚决定书》,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处罚款200元。
希望各位居民朋友
从身边小事做起
为营造安全卫生舒适的人居环境
贡献一份力量
西区发布编辑部编辑:梁易婷统筹:杨欣月编审:关华杰、王丹青来源:西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、宣传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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